(一)机构设置到位。2020年12月31日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隶到县应急管理局。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,调整充实县级指挥部,由县委书记、县长任双指挥长,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6个专项工作组;调整充实乡级指挥部16个、村级指挥部81个,乡村两级参照县级模式设置相应机构。
(二)责任落实到位。县乡村逐级签订责任书129分,入户签订责任书、承诺书16000余份,项目业主单位、片区管护站与涉电(林)企业、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130份。落实“五类人员”法定监护责任人220名,将未成年人和70岁以上老人纳入户包人责任体系。调整冬季煨桑为夏季煨桑104个,并对现有煨桑点进行规范化改造,落实监管人员745人。全面摸排登记坟头2509个,修建集中祭祀点22个,落实管护责任535人。
(三)队伍组建到位。组建县乡村三级扑火队伍,现有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队120人、森林消防大队103人、消防救援大队20人、乡镇义务扑火队16支435人、村义务扑火队员3738人、企业扑火队1支70人。划定网格1002个,选聘、续聘专职护林员120人、生态护林(草)员1103人,落实群众轮流挂牌巡护人员7015人,不间断开展网格巡逻和值班值守。设置防火检查站100个,落实检查人员2159人轮流全天候值守检查。 |